證券代碼:002213 證券簡稱:大為股份 公告編號:2023-077
深圳市大為創(chuàng)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關于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進展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、準確和完整,沒有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。
一、擔保情況概述
深圳市大為創(chuàng)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)于2023年4月26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、2023年6月28日召開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《關于公司為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預計的議案》,同意公司為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總計不超過80,000萬元,其中向資產負債率為70%以上的擔保對象提供的擔保額度為不超過40,000萬元。在上述額度范圍內,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業(yè)務需要辦理上述擔保范圍內業(yè)務,無需另行召開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。本次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申請綜合授信、借款、融資租賃等融資或開展其他日常經營業(yè)務等;擔保種類包括保證、抵押、質押等;擔保方式包括直接擔?;蛱峁┓磽?。本次擔保的適用期限為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至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重新審議公司為子公司融資業(yè)務提供擔保額度之前。
詳情參見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、2023年6月29日刊登在《證券時報》《中國證券報》《上海證券報》《證券日報》和巨潮資訊網(www.cninfo.com.cn)上的《關于公司為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預計的公告》(公告編號:2023-033)、《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》(公告編號:2023-045)及相關公告。
二、擔保進展情況
近日,公司全資子公司深圳市大為創(chuàng)芯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大為創(chuàng)芯”)與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(以下簡稱“光大銀行深圳分行”)簽訂了《綜合授信協(xié)議》《流動資金貸款合同》,授信額度為人民幣1,000萬元,貸款金額為人民幣1,000萬元,貸款期限為2023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14日;公司與光大銀行深圳分行簽訂了《最高額保證合同》,為上述融資行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,擔保的最高金額為人民幣1,000萬元。
上述擔保事項在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、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擔保額度范圍內,無需再次提交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。
三、被擔保人基本情況
1.名稱:深圳市大為創(chuàng)芯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
2.成立日期:2011年3月23日
3.注冊地點:深圳市南山區(qū)粵海街道高新區(qū)社區(qū)科技南路18號深圳灣科技生態(tài)園12棟A1406
4.法定代表人:連浩臻
5.注冊資本:3,000萬人民幣
6.主營業(yè)務:半導體電子產品測試、晶圓測試,半導體電子產品的生產加工及銷售(憑深福環(huán)批【2013】400019號批復生產);集成電路、混合集成電路、新型電子元器件、電力電子器件及軟件的技術開發(fā);國內貿易(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、國務院決定規(guī)定在登記前須批準的項目除外);經營進出口業(yè)務(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、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,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證后方可經營)。
7.股權結構圖:
8.與公司關系:深圳市大為創(chuàng)芯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為公司全資子公司。
9.主要財務指標: 單位:人民幣元
項目名稱 | 2023年3月31日財務狀況(未經審計) | 2022年12月31日財務狀況(經審計) |
資產總額 | 165,780,123.90 | 152,987,281.23 |
負債總額 | 94,463,574.35 | 84,825,650.43 |
或有事項涉及的總額 | - | - |
凈資產 | 71,316,549.55 | 68,161,630.80 |
項目名稱 | 2023年1-3月(未經審計) | 2022年1-12月(經審計) |
營業(yè)收入 | 95,731,617.63 | 468,493,072.09 |
利潤總額 | 4,820,772.07 | 24,444,998.19 |
凈利潤 | 3,793,980.23 | 22,372,177.23 |
10.深圳市大為創(chuàng)芯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屬于失信被執(zhí)行人。
四、擔保協(xié)議的主要內容
(一)公司與光大銀行深圳分行簽訂的《最高額保證合同》
1.保證人:深圳市大為創(chuàng)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2.債權人: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
3.被擔保的債務人:深圳市大為創(chuàng)芯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
4.保證方式:連帶責任保證
5.保證范圍:大為創(chuàng)芯在《綜合授信協(xié)議》及《流動資金貸款合同》項下應向光大銀行深圳分行償還或支付的債務本金、利息(包括法定利息、約定利息及罰息)、復利、違約金、損害賠償金、實現債權的費用(包括但不限于訴訟/仲裁費用、律師費用、公證費用、執(zhí)行費用等)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。
6.保證期間:《綜合授信協(xié)議》項下的每一筆具體授信業(yè)務的保證期間單獨計算,為自具體授信業(yè)務合同或協(xié)議約定的大為創(chuàng)芯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。如因法律規(guī)定或具體授信業(yè)務合同或協(xié)議約定的事件發(fā)生而導致債務提前到期,保證期間為債務提前到期日起三年。保證人同意債務展期的,保證期間為展期協(xié)議重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。如具體授信業(yè)務合同或協(xié)議項下債務分期履行,則對每期債務而言,保證期間均為最后一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。
(二)大為創(chuàng)芯為公司全資子公司,不涉及其他股東同比例擔?;蚍磽5那樾?。
五、累計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
公司對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子公司提供擔保的額度為總計不超過80,000萬元,其中向資產負債率為70%以上的擔保對象提供的擔保額度不超過40,000萬元。
截至本公告日,公司及子公司無對外擔保的情形,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擔保,公司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總金額為1,700萬元,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2.53%,公司為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總余額為78,300萬元;其中,向資產負債率為70%以上的擔保對象提供的擔保金額為0萬元,向資產負債率為70%以上的擔保對象提供的擔保額度余額為40,000萬元,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59.52%。
公司全資子公司大為創(chuàng)芯向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500萬元,深圳市中小企業(yè)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為上述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,公司已為上述擔保提供反擔保。除此之外,公司及子公司無對合并報表外單位提供擔保的情形,對應擔保額度及余額均為0;公司及子公司無逾期債務情形,對應的擔保額度及余額均為0;無涉及訴訟的擔保金額及因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的擔保情形,對應的擔保金額為0。
六、備查文件
(一)大為創(chuàng)芯與光大銀行深圳分行簽訂的《綜合授信協(xié)議》《流動資金貸款合同》、公司與光大銀行深圳分行簽訂的《最高額保證合同》;
(二)公司子公司近期歸還銀行借款的回執(zhí)文件;
(三)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。
特此公告。
深圳市大為創(chuàng)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董 事 會
2023年8月16日